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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十堰5名党员干部因腐败和作风问题被纪委通报!


刚刚,十堰市纪委通报5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

房县房管局公产房管理股股长杜明东违规占有公租住房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12月,杜明东利用管理公产房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城关镇东关公租房小区内一套53㎡的公租房占有闲置且未缴纳租金。2019年1月,杜明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租金已追缴。


2

郧阳区五峰乡集镇办主任兰瑞军对双庙村危房改造申报项目把关不严问题。兰瑞军在担任该乡集镇办主任期间,对该乡双庙村上报2016年危房改造名单审核把关不严,对该村部分农户违规套取并享受危房改造资金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兰瑞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郧西县观音镇民政办原主任朱新华违规将其父母纳为城市低保救助对象问题。2006年,朱新华在明知其父母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申报资料,违规将其父母申报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2006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一季度其父母违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大病救助资金共计42833元。2019年3月,朱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4

丹江口市大沟林区民政办原主任潘富均虚报套取民政自然灾害资金问题。2014年11月,潘富均在任大沟林区民政办主任期间,在发放民政救灾救济资金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套取民政自然灾害资金16100元,用于解决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致伤的善后事项。2019年3月,潘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张湾区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常清对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张常清在担任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并具体负责学生资助事务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全区学校上报的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人员基础信息审核把关不力,多次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填报录入错误;对全区学校2018年6月上报的2017年度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学生名单审核把关不严不细,导致该区5人重复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2019年4月,张常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全市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和保障性廉租住房问题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实实在在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十堰市纪委最为关注的问题。以上几起案例涉及住房保障、低保救助、民政救灾、教育兜底等均是关切民生福祉的行业领域。


从违纪违规发生形式上看多种多样,无疑是利用职务便利在民生资金(保障)上动手脚谋取私利,或作为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不能正确履职尽责,致使民生资金(保障)不能公平惠及每一个符合条件享受人。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甚至将党和政府惠及民生的政策倒行逆施。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从严从实的要求和措施贯穿扶贫(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各个方面,狠抓项目落地,抓资金安全,抓行为规范,抓制度健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要通过跟踪民生资金流向,被保障人员管理动态等开展“一竿子插到底”的监督检查,推动民生资金及惠民政策落实并发挥效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各个环节,调动监督力量向基层聚集,深化一线监督,严肃查处民生领域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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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市纪委

编辑/李丹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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